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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想碎片:公孙龙的《指物论》

大家都听说过“白马非马”的故事,而讲这个故事的公孙龙,有一本著作叫《指物论》。这本书写的十 分高度抽象,两千多年来解虽读者甚众,但众说纷纭,成为中国哲学史上最难懂的一篇文字。近百年来,由于有了西方哲学包括逻辑学作为比较对象和解剖工具, 《指物论》的解读有了很大进步,也仍未能完全解开《指物论》的谜团。本文试图从老庄哲学中找到了解读《指物论》的新途径。

  庄子做学问的方法,大致可以借用他在《秋水》篇中的两句概括:“以物观之”、“以道观之”。 所谓“以物观之”,就是对具体的事物进行仔细深入的观察分析。在这一方面,庄子的功夫绝对不亚于以“历物十事”著称于时的惠施。这是他之所以能用寓言、类 比等形式阐述种种深奥道理而又“举重若轻”的根源所在。但是,他并不仅仅满足于“观物”,“观道”才是他的根本目的。公孙龙著作《指物论》的直接动因,可 能就是庄子《齐物论》中的这一句话:“以指喻指之非指,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;以马喻马之非马,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”。在公孙龙的《指物论》中,与 “指”相对应、相比较的“非指”,就是附之于物的“物指”;在《白马论》中,与“马”相对应、相比较的“非马”,就是有色的“白色”。

  关于《指物论》的源头,还可由庄子而老子,作进一步的上溯。老子的“名可名,非常名”是要把 可名之名与不可名的常名区别开来。公孙龙可能从庄子的“以非指喻指之非指”得到了直接的启示,进而从老子关于可名之名与常名的区分中获得了灵感与智慧。他 要把附之于物的“物指”与未附之于物的“指”之间的区别加以详细的阐述分析,把老子关于“名可名,非常名”的理论研究引向深入,同时也为自己的“离形而言 名”的名学研究作一理论总结。

  如果老子关于“名可名,非常名”的思想、庄子关于“以指喻指之非指,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”的思想,确实是公孙龙《指物论》的学术源头之一,那么,关于先秦哲学的研究方法、关于老庄思想在先秦哲学尤其先秦逻辑史上的地位与影响,恐怕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和定位。

  首先,关于先秦哲学包括先秦逻辑的研究方法。以前,我们习惯于将古代学者分门列派,然后从所 在门派中寻找其师承渊源,解读其著述思想,而将其他门派的学者视为其对立面;从其他学派的著述中,似乎只能寻找到对立的思想观点。通过公孙龙《指物论》新 源的探索,我们看到了先秦诸子在学术上既有互相争辩的一面,也有互相渗透的另一面。

  其次,关于老庄思想在先秦哲学尤其先秦逻辑史上的地位与影响。老子的辩证思想,庄子的齐物思 想,在中国哲学史上的优越地位是毋容置疑的。但是,老、庄的逻辑思想,在中国逻辑史上的地位却被视为可有可无。现在,当我们将老、庄的“名”、“指”论述 作为公孙龙《指物论》的源头之一时,对老、庄的“名”、“指”论述也当另眼相看,他们在先秦逻辑史上的地位与影响,也须重新评估;先秦逻辑思想的发轫者, 究竟是邓析还是老子,也同样需要重新研究和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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